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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爱的示范

  • 作者:林文瑛  来源:佛光大学心理学研究所  日期:2008-06-21

  •     年轻人的感情生活一直是大众讨论、关注的焦点,有人呼吁注重感情教育,有人强调EQ但是,教育不是口号,是生活实践,我们扪心自问,我们的成人社会为我们的年轻人提供了什么样的爱的典范?我们的学校又示范了什么样的爱的教育?

        弗洛姆在「爱的艺术」一书里,清楚指出,「爱」自己是生物性的本能,爱人则是一种需要培养的能力,因此,我们不能因为爱的感觉是自然出现的,就以为我们也自然知道如何去爱人。以父母爱子女而言,有人以为溺爱是爱,有人以为严教是爱,子女从中体会的是,爱的表现可以是纯然主观的单向认知。学校里,教师一手鞭子,一手课本,「我打你是因为我爱你!」学生便学到了暴力也可以是爱的表现方式之一。社会上,更多的是假爱情之名行伤害之实的事件,只要有人想改变双方关系的角色,另一方就责以「背叛」,同时开始「爱的复仇」,任何自残、伤人的行为似乎都有了正当的理由,而且还存在着以行为激烈程度来表达爱情强度的错觉,以致于竟有爱得愈深,恨得愈强的说法,但是,互相伤害的行为真的是爱的面貌之一吗?

        什么是爱?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,即使他要天上的星星,如果可能,再大的牺牲都不会阻挡我们去摘的意愿,换句话说,爱一个人就是尽一切力量希望他快乐,那么,当他表示他和别人在一起更快乐的时候,为什么我们会不能接受,而要做出伤害对方的行为?如果我们能平心静气的探讨,便会发现,所有的怨恨,伤害对方的举动并不表示你是多么的爱对方,相反的,是你多么的爱自己,因为你所不能接受的是:为什么他所选择的是别人,而不是我?你所怨恨的是,自尊受到伤害。

       如果年轻的孩子们在成长的过程里,所经验到的爱的面貌,是如此暴力倾向、爱恨难分,我们又如何期待我们的孩子表现出成熟、智慧、雍容的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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